【党纪学习教育】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召开第二次学习会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5-17   浏览次数:10

(通讯员 张巧灵/文 赵佳慧/图)为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促进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氛围。5月16日下午,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于钩深楼附楼315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学习会。此次学习会由文学院党委书记谢诗茂主持,文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与此次学习会。

会中,文学院党委书记谢诗茂带领全组成员学习《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他强调,《条例》当中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违反纪律的行为处分进行了具体规定,是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六大纪律,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实现对党员干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起到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并结合工作实际,做了题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心得体会发言。

由文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彭福荣领学《条例》第七章。他指出,《条例》内容蕴含着丰富的民族内涵,重视中国民族的实际情况与客观存在的民族问题,表达出强烈的民族关照,对推动构建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有重大意义。

党委组织委员、博雅人才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杨竣淇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原文进行领学并分享心得体会。她指出,许多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起初只是微小过失,但日积月累,最终铸成大错,造成对国家和人民的巨大损失。因此,她提出党员要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

紧接着,由卓越人才学生党支部书记戴欣洋逐条领学《条例》第五章内容。她表示,党的处分条例除注重纪律处分外,还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引导,体现出党的人性化关怀同时,党对纪律行为有关责任人的区分处理的精准化处理方式有助于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此次学习会的顺利开展,有助于推动党纪学习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基础,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纯洁性。文学院党委将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用党纪学习教育实际成效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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