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涪陵区第五批智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次数:10

关于申报涪陵区第五批智库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涪陵区新型智库建设,进一步壮大智库专家队伍力量,根据《关于加强涪陵区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涪陵委办发〔201712号)《涪陵区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涪陵委办发〔201835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涪陵区第五批智库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涪陵区智库专家实行聘用制。选聘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区知名专家、涪陵英才;

(二)在涪高校、社科智库、社科研究基地、社科类社团的教授、副教授、博士等专家学者。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涪陵区情,在区内外、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三)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影响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三、遴选程序

智库专家选聘程序为:

(一)单位或组织推荐;

(二)综合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拟任专家人选;

(四)开展拟任专家政治审查;

(五)通过政治审查的专家人选报区智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办理聘任审批手续,由区社科联、区智库办颁发聘书,每届聘期为3年。

四、工作任务

智库专家在聘任期内应积极主动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区社科联、区智库办交办的咨询任务,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

(二)应邀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等活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积极主动为全区培养青年咨询后备人才;

(四)按照与咨询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有关规定,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与决策咨询任务。

五、专家管理

(一)受聘专家待遇:

1入选的专家纳入涪陵区智库专家库管理;

2优先获得依法可以公开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

3优先承接涪陵区社科规划项目和智库项目的研究任务;

4应邀参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决策咨询、考擦调研等活动;

5按规定获得决策咨询服务的相关支持和劳务报酬。

(二)涪陵区智库专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聘任。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退出专家库: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

2有严重损害涪陵区利益、形象和声誉等言行的;

3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严重不合格的;

4区社科联、区智库办认定有其他明显不称职行为的。

六、相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现和推荐相关人才。

(二)各单位请于2024517日前,将《重庆市涪陵区智库专家推荐表》纸质件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53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yznu.edu.cn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智库专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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