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全体教师:
为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提高教学院(部)的综合管理水平,完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落实学校“四个一流”建设工程,根据学校《关于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院(部)重组的实施意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长江师范学院系级教学单位设置及负责人聘任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实际,参考《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系级教学单位负责人选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中国语言文学系系主任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制定系主任聘任方案,审议系主任人选,上报学校系级教学单位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彭福荣、谢诗茂
成 员:张红兵、邹璐、杨竣淇、教代会成员(4名)
二、聘任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选聘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1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文学院系主任选聘报名表》。此表在学院网站和群文件下载或办公室领取。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日上午10:00。
表格交回:文学院320办公室邹璐老师处。
(二)考察决定
12月21日,综合工作实绩、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文学院党委组织考察。
根据考察情况,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天。
(三)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办理系主任聘任相关手续。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恪守师德,身体健康,作风过硬,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2.为汉语言文学专业领域的专任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了解中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对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带头作用,能够胜任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岗位职责。
3.系主任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职称。
4.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
5.系主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可以连任。任职期间负责人若不能正常履职,可以免除职务。
文学院
2022.12.15
系主任报名表.doc
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系级教学单位负责人选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