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秋期放假和2020年春期开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1-06   浏览次数:2915

各教学院(部)、机关部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秋期放假和2020年春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秋期放假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校历安排,2020年秋期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115日至2020221日;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0116日至2020220日。

二、2020年春期开学时间安排

1.全校教职工于2020221日正式上班。

2.2018级、2019级以及2017级不参加实习的学生于2020222日至223日报到注册,2020223日下午6点前通过网上自主缴费(不能通过网上自主缴费的可现场缴费),完清相关手续,2020224日(星期一)学生正式行课。参加实习的学生,在2020223日前通过网上自主缴费。

3.人事处于2020222日上午900前将全校教职工到校情况报党政办;各教学院于2020224日上午900前将本学院学生到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后再报党政办。

三、教学工作安排

期末教学安排和开学教学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四、其它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安全管理处要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值守工作,尤其要做好学生食堂、图书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水、电、气和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校内交通、门岗门卫、防火防盗、涉密涉稳等安全管理工作。教务处、相关学院要切实做好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保管工作,做到严密监管,责任到人。假期中,各教学院()、学生处、国际处等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和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和情况。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活动组织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证人员安全。后勤处、安管处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2.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部门利用寒假期间做好期末学生的成绩录入并通知补考学生做好补考准备和下期开学报到注册等各项工作。教师应认真做好下学期行课准备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相关部署做好安排,确保继续教育、相关教育培训、社会实践等工作顺利进行。校建处、国资处、后勤处、教务处等部门切实做好各种设备购置、基建及水电维修等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如期投入使用。

3.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严守生活纪律,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

4.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假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学生处、安管处、后勤处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或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5.请各部门2020113日前将值班安排按照附件表格的格式填好发电子邮件到72791818@163.com(请将电子邮件名称改为:XX部门2020假值班安排表)。

6.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注:学校相关部门值班联系电话

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13372787337

学生处值班电话:72790138

安管处值班电话:72793112

后勤处值班电话:15310779792

  

  

  

党政办

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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